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
老师们、同学们,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“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”。
今年的4月15日,也就是本周四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,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。2015年7月1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“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,统筹发展和安全,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,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”
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、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。利莫大于治,害莫大于乱。没有安全的基础、稳定的环境,什么都搞不成。环顾当今世界,国际战略格局、全球治理体系、全球地缘政治棋局、综合国力竞争正在发生许多深刻的变化。如何应对新的风险,守卫国家安全,成为摆在党和人民面前新的历史性难题。
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,个人的国际交往日益频繁,使得个人在国家安全中的分量日益增加。近年来,生物入侵、网络间谍、个人泄密等事情屡见不鲜,足以显示个人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主体。
尤其是网络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。它早已超出了技术安全、系统保护的范畴,发展成为涉及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、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综合安全,越来越多地与外交、贸易、个人隐私和权益等绞织在一起,涉及政府、企业、个人等各个方面。习总书记指出,“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。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,我们 “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,提高网络安全意识,这既是维护个人安全,也是维护国家安全。
古语有云:覆巢之下,焉有完卵。维护国家安全,需要发挥每个公民的力量,打一场“人民战争”。作为中学生,“维护国家安全,我们应该怎么做? 我想,我们同学们应该做到以下四点:第一,我关心,关心国家安全;第二,我知晓,知晓国家安全相关的权利与义务;第三,我掌握,掌握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;第四,我参与,主动参与维护国家安全。”
关于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,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:
(一)遵守宪法、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;
(二)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;
(三)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;
(四)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;
(五)向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;
(六)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此外,该条还明确规定: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。
老师们、同学们,虽然,国家安全教育日只有一天,但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。在本质上,国家安全是一个“公共产品”,它关系民生,关系国家稳定,关系社会长远发展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。
我们一起努力,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,成为我们的习惯,成为公众习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