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北京市《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5-09 | 来源:教师发展中心 | 浏览次数:51401

各位老师:

    现转发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市规划办”)《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见附件1),请有申请意向的老师认真学习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(见附件2),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报送方式

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,市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,按照限额数量向全规办进行推荐。电子资料供市规划办初评使用,务必认真对待,尽量完善。常用课题申报表见附件(附件3-4)

(一)电子资料上报要求

1.申报人请于5月14日24:00之前,将电子材料提交至校园网个人保存“xbkt”/1111根目录下“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”文件夹内。

2.电子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整体提交,内容包含量项:(1)申请人文件夹,将课题《申请书》和《活页》(见附件3-4)的电子版需同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,文档以申请人姓名命名(一个申请人建一个文件夹)。(2)学校《申报数据汇总表》(附件5)(包含所有申报类别的课题,由学校汇总集中)。

(二)文本资料报送要求

1.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《投标书》,采用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,一式6份(原件1份,复印件5份),于2023年5月25日前,送到教师发展与教育科研中心办公室(北楼五层),由学校汇总统一报送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

2.其他类别课题的《申请书》和《活页》无需报送纸质版。待立项公布后,已立项课题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、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,交海淀区教科院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
二、资料上传要求

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,“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平台)中的“项目申报系统”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,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。

1.按照区规划办《申报数据汇总表》中的名单,请相关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先行注册,北京市规划办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方可通过全规办网站(https://202.205.185.227/)访问平台。未经区规划办统一申报的课题无法通过申报资格审批。

2.北京市申报注册、上传及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5月31日,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工作。

3.课题申请人需在5月31日前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《申请书》,加盖单位公章后,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,跟PDF版本的《活页》一起提交到平台上。

4.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,将审查合格的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在平台上提交至全规办;无需在《申请书》上加盖省部级管理单位公章。


 

 

附件:

1.2023年度全国规划课题(北京)申报通知

2.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

3.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《申请书》

4.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《活页》

5.2023年度《申报数据汇总表》




教师发展与教育科研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5月9日